在打設基樁時,應需要確認承商提送的道路線型為正確的;因現場使用線型跟實際設計圖面上線型不一致,會導致從下部結構一直到上部結構無法連續。則基礎位置、橋墩位置、橋面板還有A型護欄等等都會無法跟原設計圖面上的測量位置一樣,而後則需要做變更設計一案。
1. 施工前廠商應提送
A. 基樁施工計畫書(下面資料可能一併含在此計畫書內)、基樁載重試驗計畫書
B. 基樁施工圖說(每支基樁長短不一)—主要是提供施工數量利於完成後計價用
C. 基樁點位放樣施工圖面(NE值數據跟實際圖面核對)
監造審查N、E值確認,現場一定要複測。(每標安排複測監造人員編組不同)
D. 鑽掘出土汙廢水清除計畫(安全衛生計劃書)
2. 施工中廠商應提送
A.第一節套管偏心值複測(≦7.5cm)
B. 鑽掘後垂直度檢測(≦1/200)、深度複測。
C. 下鋼筋籠(每節現場焊接應滿焊不可點焊)、(鋼筋籠吊放前要先查驗。)
D. 水中混凝土澆置(現場應該頻率取樣車次做坍度、氯離子檢測)
混凝土取樣試體(每100m3取一組)PS:每個業主單位每組顆數不同,二級取樣方數亦
不同。
E. 劣質混凝土敲除(1m~1.5m)。(主要目的是因為要與基礎鋼筋搭接)
3. 施工後廠商應提送
A.420/280水中混凝土抗壓試體報告、鋼筋試驗報告、PVC管試驗報告、儀器校正試驗報
告(一級)
B. 完整性試驗報告或超音波檢測報告(看每標工程要求不同)
C.基樁載重試驗
試驗標準參考以下公共工程施工規範:
第02469章、第03310章、第03210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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